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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小讲 做过

早餐•2014年3月29日

#早餐•2014年3月29日#蔓越莓奶酥墨西哥。老公一向更爱面包,远胜于蛋糕。他说因为面包是男人,蛋糕是女人,在我看来,他就是觉得面包更好吃,随便诌出的歪理。
可是亲手做过了二者之后,才发觉他虽然不懂烘焙,这个比喻倒是异常贴切传神。
蛋糕的制作,基本就是一次温柔的成型,就说我最喜欢的戚风蛋糕:打蛋、筛面,温柔地拌面糊、入模具烘焙。当然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步骤是打发鸡蛋:把蛋白或者全蛋液高速反复打成固态,然后混合入面糊。蛋糕本身不加发泡的材料,打发的蛋液就是蛋糕的魂,靠它支撑整个蛋糕,有了它蛋糕才能挺拔松软,不会塌陷。而加进面糊的过程,也必须是温柔的翻拌,粗暴地对待不能加快进程,只能前功尽弃,而且翻拌过程还得避免使低筋面粉长筋,导致口感不好。最后的面糊仍旧是柔滑的,但它里面已经有了坚韧的支撑,略低的温度下长时间烘焙,最后长成蓬松美味的糕体。如同女人,最强大的特质是温柔,这种特质,一方面得靠温柔地调教,不加任何杂质,温柔地呵护引导,避免性格地偏激狭隘;另一方面,这种柔也必须靠坚韧的魂支撑起来的,要经过一段历练,才懂得坚强,而这种坚强,够女人受用一生。
再说面包,和蛋糕真是完全不同的路数。做面包最麻烦的就是揉啊揉啊揉啊

2014-03-29